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有多长时间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4
刑事案件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而审理自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上述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1、 适用简易程序 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 刑事公诉案件 ,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 刑事自诉案件 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 1.5个月。
3、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3个月或 3.5个月。
4、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4个月或 4.5个月。
综上所述,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如果走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不超过三个月。拿到 一审判决书 或者裁决书,被害人不满法院的判决,有多种方式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诉求,比如申请抗诉。准备好书面申请书后,提交给同级的检察院。经过审理,法院发现一审判决的确有误的,会做出重新判决。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有两个月的时间
刑事案件羁押期限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羁押有可能短至12小时内,也可能最长的羁押时间可能近19个月(特殊情况下时间更长)。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拘留最长37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与办案期限相同,侦查阶段最长7个月,审查起诉最长2.5个月,法院一审最长3个月,法院二审最长4个月。
其中,在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后,侦查机关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改变管辖的案件重新计算办案(羁押)期限,发现新(漏)罪的案件办案(羁押)期限重新计算。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多长时间宣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案件复杂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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