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撤案后转行政处罚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如果行政案件尚未结案,可以直接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无需履行撤销手续。如果行政案件已经作出处罚决定,应当先行 撤销行政处罚 ,再转为刑事案件办理。对符合《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规定的 刑事拘留条件 的,可以对 犯罪嫌疑人 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性质不同,行政拘留不能折低刑事拘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