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判在宋朝属于什么级别

如题所述

1. 通判是中国古代的官名,主要指州府的长官,负责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并对州府长官进行监察。
2. 通判的官制始于宋朝,明朝时成为各府的副职,位于知府、同知之下。
3. 清朝时期,通判也称为“分府”,主要管辖边陲地区的厅,品等为正六品,功能是辅助知府处理政务,分掌粮盐都捕等事务。
4. 宋朝为了加强地方控制,在州、府设置通判,辅助知州或知府处理政务,对州府公事有连署权,并有监察官吏之权。
5. 明、清时期,通判的职责包括分掌粮运、水利、屯田、牧马、江海防务等事,而州判则分掌粮务、水利、防海、管河等事。
6. 辛亥革命后,清朝灭亡,通判这一官职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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