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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解释》第12条第2款与物权法哪一条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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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答案 推荐于2016-04-18
第十二条 第二款
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抵押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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