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6-21
自古以来,人们对天体最直接的感受是有明有暗。公元前2世纪,古希腊天文学家喜帕恰斯(旧译名依巴谷)编制了包括1022颗恒星的星表,按亮度把恒星分为6等。其中20颗亮星定为1等星,其次是2等星、3等星......,肉眼勉强可见的为6等星。这种划分方法表示的是恒星的亮度,称为视星等。由于完全凭感觉,所以有一定的主观性。
19世纪中叶,英国天文学家普森发现,肉眼感觉和星光亮度有一定的关系,星等相差5等,亮度恰好是100倍,即1等星亮度是6等星的100倍。相差1等则亮度相差E=5√100=2.512倍。于是建立了星等和亮度之间的关系式:m1—m2= —2.5 lgE1/E2,称为普森公式,这一公式对光度测量的量化具有重要意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