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个人签订的协议中所依据的政府文件如果已经被废止,这个协议还有法律效力吗?

1、政府部门与个人签订了一份补贴协议,协议中的根据是之前的一份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现在这份政策文件已经被政府清理作废了!那么之前与个人签署的相关协议是否也会自动作废或者失去法律效力,不再约束甲乙双方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职责呢?
2、协议中相关政策文件的文件名称或文件编号书写错误(错了一个字),是否会导致协议成为无效协议?
3、如果政府拒绝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个人是否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或者其他渠道维护个人权益?
谢谢解答!

政府与个人签订的协议中所依据的政府文件如果已经被废止,这个协议还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合同的当事人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享有行政权力。政府与个人签订的协议所以该合同属于行政合同。行政主体只有在合同订立后出现了由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或法律政策的重大调整,必须变更或解除时,才能行使单方变更、解除权。由此造成相对人合法权益损害的,要予以补偿。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因为履行行政合同发生争议,受行政法调整,根据行政法的相关原则,通过行政救济方式解决。对于合同的效力认定情况,是需要基于双方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签字的合同如果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是不可以随意进行作废处理的,必须由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才可以对合同进行取消或者作废处理。合同想要作废一定要取得双方的同意,否则就是违约行为,擅自作废合同的行为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因文件后来被撤销、失效,而否定当事人已将这些文件规定转化为合同约定内容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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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28
1.要看所依据的文件的废止时间。如果在签订协议前,文件已经失效,则协议自始无效,可提起行政诉讼,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如果是先签订了协议以后,文件失效。则涉及法的溯及力问题,一般情况,协议也要跟着失效,但一种情况例外:即根据旧文件,比根据新文件对行为人更有利,则适用旧文件。
2.如果只是名称或编号错了一个字,属于表达的瑕疵,可提醒相关人员改正即可。不会当然引起协议的失效。
3.参照第一问。就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11-28
国家法律修改或者废止后,所有政府依据该法律制定的各种规定必须遵从修改后的法律,或者废止。
第3个回答  2021-10-12
如果政府和我签订的协议废止,而我和它人因政府相关协协议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效?谢谢帮忙解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