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买的停车位可以改建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的。物业法有规定。凡是公共地方,就算自己花钱买了。也不能再建,如果改建就属于违章建筑。强令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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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14
不可以,停车位属于共公形象设施,个人买了也要服从统一管理。
第2个回答  2019-09-15
《物权法》颁布之后,作为有车一族的购房人在购买地上停车位的时候,都会对起产权归属产生疑问:《物权法》不是说小区地面属全体业主所有吗?那建于地上的车位自然也属于业主所有了,开发商凭什么再出售? 其实,这是对《物权法》规定的误解。地上停车位是否归业主所有,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这些停车位是开发规划中的停车位,还是开发商临时随意划定的停车位。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因此,如果开发商占用小区内公共区域、公共道路随意划定车位出售,属无权处分,是违法行为,业主可以起诉开发商将所得收益用于小区业主。 同时《物权法》七十四条还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所售的地上车位属于规划范围内用于停放车辆的区域,且开发商与业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对此明示该面积未计入公摊且属于开发商所有,那么,开发商完全有权售卖该地上车位。
第3个回答  2019-09-14
《物权法》颁布之后,作为有车一族的购房人在购买地上停车位的时候,都会对起产权归属产生疑问:《物权法》不是说小区地面属全体业主所有吗?那建于地上的车位自然也属于业主所有了,开发商凭什么再出售? 其实,这是对《物权法》规定的误解。地上停车位是否归业主所有,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这些停车位是开发规划中的停车位,还是开发商临时随意划定的停车位。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因此,如果开发商占用小区内公共区域、公共道路随意划定车位出售,属无权处分,是违法行为,业主可以起诉开发商将所得收益用于小区业主。 同时《物权法》七十四条还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所售的地上车位属于规划范围内用于停放车辆的区域,且开发商与业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对此明示该面积未计入公摊且属于开发商所有,那么,开发商完全有权售卖该地上车位。
第4个回答  2019-09-14
不可以,你只有停车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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