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批了离职提前走有工资吗?

公司批了我离职,但是现在工作单位叫我马上去上班,如果我提前走。那工资是扣下还是照工作时间发??

劳动者离职提前走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
劳动者离职提前走,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9-29
公司批准了你离职,那么最后工作日即是你的离职交接之日,双方已经对离职的日期当成了共识。如果你在未与公司协商一致的前提条件下,提前走,是否会造成离职交接不顺利完成,如果是这样的话,公司有权暂扣你的工资,直到你交接完毕。如果你在这过程中,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有权要求你赔偿。所以,个人绝对无论是从你原公司的立场上考虑,还是从你个人的职业素养考虑,你都应该按照离职申请书的最后工作日后在离开,不要太自私。
第2个回答  2014-09-29
1.关于员工离职,只要履行法定义务,可以离开企业,企业对员工的离职没有批准与否的权利

2.员工提前离职,须与企业友好协商,如企业不同意,那是企业的权利,员工须有契约意识,不能只主张自己的利益而忽视企业的合法利益

3.员工即使提前离职,工资应该正常发放,企业可以主张员工因提前离职而造成的损失,但基本很少得到主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11-22
正常情况批了离职手续就可以离职,有工资。
离职是正常的辞职手续,受法律保护。
离职手续办完相当于已经与公司脱离了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不在30天内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仲裁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第4个回答  2014-09-29
    1、既然是审批了的离职,说明企业已经同意,这说明程序已经基本到位。

    2、员工在企业做事,是必须要支付工资,这是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

    所以,必须给员工工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