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需要备案吗?广州的创品知识产权公司说要备案,如果不备案会有影响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0-14
1、在回答上述问题之前,先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以及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专利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将其所拥有的专利技术许可他人实施的行为,其中,专利权人为许可方,允许实施专利的一方为被许可方。根据《专利法》第十二条【1】和《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二条【2】规定,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应当签订书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与专利转让合同的区别在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许可方拥有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而不以转移许可方的专利所有权为前提,因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需要改变许可方的专利所有权。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即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受其委托的部门对当事人已经缔结并生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加以留存,并对外公示的行为。

2、关于是否必须备案,以及备案有什么好处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3】规定的法定要件,并且没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4】规定的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就是合法有效的。

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并没有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必须备案才能生效的强制性规定,仅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5】规定了办理备案手续的时间要求,以及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6】和九十条【7】中分别规定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内容作为专利登记簿副本的登记事项以及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内容作为专利行政部门定期出版的专利公报的公告内容。

因此,无论是否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进行备案,都不会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也就是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并不是法律的强制要求,备案只是国家对专利许可行为的一种管理方式。那么,备案对于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有什么作用(或者好处)呢?

第一,可以保障被许可人利益。

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和第九十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只有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手续后,专利实施许可的相关内容才能在专利登记簿副本上登记,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定期出版的专利公报上公告,如果不办理备案手续,对于被许可人来说,在发生专利侵权纠纷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可以作为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第三,在发生专利侵权纠纷时,已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以作为被许可人要求诉前停止侵犯专利行为的重要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二)项【8】规定,申请人提出要求诉前停止侵权行为的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有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其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专利权人的证明,或者证明其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

3、关于如何办理备案手续以及在办理备案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既然备案有这么多的作用,那如何办理备案手续呢?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自提交备案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上述备案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在审查合格后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并在定期出版的专利公报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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