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保险可以双赔吗?

如题所述

如果是给付型的项目,比如身故、残疾理赔金,或者按天计算的住院补贴等,是可以双赔的;而如果是补偿型的项目,比如意外医疗补偿、住院费用补偿、手术费用补偿等,已经赔付过的费用是不可以双赔的,还没赔付过的费用可以看另一份保险是否可以理赔。
法律分析
当员工在工作中因为雇主责任险和意外险承保范围内的原因受伤时,员工可以自行向保险公司要求意外险赔偿,同时企业主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雇主责任险的赔偿。这一部分赔偿用于支付企业给员工因为工作导致伤害的赔偿。赔偿限额以雇主责任险合同中规定的额度为限。1.投保人的范围不同.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是雇主。雇主为了自己的利益购买雇主责任险;另外,政府或者政府职能部门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也愿意为本地区高风险行业的雇员投保“雇主责任险”,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也是“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雇员不能为自己购买“雇主责任险”,不能成为“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投保人是多样的。雇主可以为自己买,也可以为雇员购买,还可以为与他有关系的第三人购买,雇主就是投保人;雇员也可以为自己购买,雇员自己是投保人;当然与被保险人有关系的第三人也可以为被保险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这时与被保险人有关系的第三人就是投保人。由于“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单具有商品属性,一般排除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作为本保险的投保人。2.被保险人不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中指明的具体的人,虽然是同一个单位或者是同一个企业甚至是同一条船的人,如果某雇员的名字不在保险名单中,这个人不是被保险人;而“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雇主,虽然雇主在投保时按规定向保险人提交了与雇员签订的劳动保险合同或者提交了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雇员名单,确定的雇员名单不是保险项下的被保险人。3.保险受益人不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与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为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在事故中伤残的,保险金一般由被保险人自己享受。如果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死亡的,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的,那么被指定的人是保险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为保险受益人。“雇主责任险”的受益人只能是雇主。雇主如果先于雇员死亡,那么雇主的法定继承人在处理完与雇员的赔偿后是“雇主责任险”赔偿金的法定继承人;如果雇主在投保时指定了受益人的,那么被指定的人就是“雇主责任险”赔偿金的受益人。由于雇员不是“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因此,雇员不能指定第三人为保险赔偿金的受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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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10
商业保险中,一般给付类的,是可以叠加的;费用补偿类的(就是报销类),是不能叠加的,上限是实际花费的金额。

你提到的这两个保险,里面的责任会比较多,需要具体看。
第2个回答  2020-05-11
如果是给付型的项目,比如身故、残疾理赔金,或者按天计算的住院补贴等,是可以双赔的;而如果是补偿型的项目,比如意外医疗补偿、住院费用补偿、手术费用补偿等,已经赔付过的费用是不可以双赔的,还没赔付过的费用可以看另一份保险是否可以理赔。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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