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有着怎样的规定?专职安全员怎么分配?

如题所述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扩展资料: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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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0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总承包项目部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按建筑面积配备
10000㎡以下
不少于1人
10000㎡—50000㎡
不少于2人
50000㎡及以上
不少于3人,并按专业配备
土木工程、线路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按合同造价配备
5000万元以下
不少于1人
5000万元—10000万元
不少于2人
10000万元及以上
不少于3人,并按专业配备
专业分包项目部
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劳务分包项目部
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
至少1人
50—200人
至少2人
200人以上
至少3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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