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公房买产权必须经得户口本所有人同意吗?如一方不同意就不法买了吗?

现住公房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没法买产权,现在借世愽会可以购买产权了,但是有一事很烦心,同一户口本上有个人他不同意,这个人是舅舅的儿子支青回沪,当初也是好心看在是亲戚份上让他把户口迁进,我们所住房子本来就不大,只有50平方左右大的,住了我们一家5口人,他户口迁进7-8年,没有在上海工作或生活过。前段时间他还想把他老婆孩子也迁进我们房子里,他还想让妈妈写一个协议(就是我们还有老房子一间,在其他区),他想让妈妈签字承认有他一半。这个我们都没答应,我们要买产权,他现在要敲竹杠了,就是不同意。请问他不答应我们就没办法购产权了吗?

B无法主张该权利。
公有房屋(公有租赁房)的权属其实就是租赁人,红卡(以前是蓝卡)--即租用居住公房凭证上面的《租赁户名》
大多数情况下也是户主。

在公有租赁房屋中,同住人享有一定的权利:居住,动迁利益等等。
如果租赁人要出售公房,必须征得同住人的同意,否则无法交易。

但同住人一旦迁出户口,则无法主张任何权利。尽管《上海市公有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没有明确规定;但事实上如此执行。

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在上海无数的房屋动迁中迁出户口者均可以获得动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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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23
法律规定:使用权转产权必须要使用权人全体通过才行,那么户口本上的所有人就是全部的使用权人了,去房地局办产证需要全体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