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乘飞机,请教哪些物品不能带上飞机?

我要在外地停留很久,要带很多生活用品。比如洗面奶、牙膏、沐浴乳、毛巾、蚊不叮,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东西。还想带一点食品。除此之外还要带很多行李,行李重量有什么限制?请答详细一点,这是我第一次一个人出远门,想准备的万无一失。谢谢了。

一、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如下:  

1、枪支等武器(包括主要零部件)  

能够发射弹药(包括弹丸及其他物品)并造成人身严重伤害的装置或者可能被误认为是此类装置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1)军用枪、公务用枪,如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  

(2)民用枪,如气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  

(3)其他枪支,如道具枪、发令枪、钢珠枪、境外枪支以及各类非法制造的枪支;  

(4)上述物品的仿真品。  

2、爆炸或者燃烧物质和装置  

能够造成人身严重伤害或者危及航空器安全的爆炸或燃烧装置(物质)或者可能被误认为是此类装置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1)弹药,如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子弹(铅弹、空包弹、教练弹);  

(2)爆破器材,如炸药、雷管、引信、起爆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  

(3)烟火制品,如烟花爆竹、烟饼、黄烟、礼花弹;  

(4)上述物品的仿真品。  

3、管制器具  

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的管制器具,包括但不限于:  

(1)管制刀具,如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或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多刃刀具)以及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多刃刀具;  

(2)军警械具,如警棍、警用电击器、军用或警用的匕首、手铐、拇指铐、脚镣、催泪瓦斯、胡椒辣椒喷剂;  

(3)其他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如弩等。  

4、危险物品  

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的危险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二氧化碳、水煤气、打火机燃料及打火机用液化气体;  

(2)自燃物品,如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

(3)遇湿易燃物品,如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  

(4)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制品;  

(5)易燃固体,如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  

(6)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如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  

(7)毒害品,如氰化物、砒霜、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  

(8)腐蚀性物品,如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汞(水银);  

(9)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  

5、其他物品  

其他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1)传染病病原体,如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  

(2)火种(包括各类点火装置),如打火机、火柴、点烟器、镁棒(打火石);  

(3)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锂电池(电动轮椅使用的锂电池另有规定);  

(4)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的酒精饮料;  

(5)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或者容易引起旅客恐慌情绪的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二、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包括:  

1、锐器  

该类物品带有锋利边缘或者锐利尖端,由金属或其他材料制成的、强度足以造成人身严重伤害的器械,包括但不限于:  

(1)日用刀具(刀刃长度大于6厘米),如菜刀、水果刀、剪刀、美工刀、裁纸刀;  

(2)专业刀具(刀刃长度不限),如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刨刀、铣刀;  

(3)用作武术文艺表演的刀、矛、剑、戟等。  

2、钝器  

该类物品不带有锋利边缘或者锐利尖端,由金属或其他材料制成的、强度足以造成人身严重伤害的器械,包括但不限于:  

棍棒(含伸缩棍、双节棍)、球棒、桌球杆、板球球拍、曲棍球杆、高尔夫球杆、登山杖、滑雪杖、指节铜套(手钉)。

3、其他  

其他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1)工具,如钻机(含钻头)、凿、锥、锯、螺栓枪、射钉枪、螺丝刀、撬棍、锤、钳、焊枪、扳手、斧头、短柄小斧(太平斧)、游标卡尺、冰镐、碎冰锥;  

(2)其他物品,如飞镖、弹弓、弓、箭、蜂鸣自卫器以及不在国家规定管制范围内的电击器、梅斯气体、催泪瓦斯、胡椒辣椒喷剂、酸性喷雾剂、驱除动物喷剂等。

扩展资料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中规定:

第二十条 安检部门应当根据任务量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勤务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杜绝漏检、失控等事故的发生。

在特殊情况下,经民航总局公安局或其授权部门批准,可以实施特别工作方案,从严进行安全检查。特别工作方案由民航总局公安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对经过手工人身检查仍有疑点的旅客,经安检部门值班领导批准后,可以将其带到安检室从严检查,检查应当由同性别的两名以上安检人员实施。  

第三十条 对特殊部门交运的保密货物、不宜检查的精密仪器和其他物品,按规定凭免检证明予以免检。

第三十七条  候机隔离区内的商店不得出售可能危害航空安全的商品。商店运进商品应当经过安全检查,同时接受安检部门的安全监督。  

第四十五条  对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伪造或变造证件、冒用他人证件者不予放行登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规定:

第四十六条  飞行中,对于任何破坏民用航空器、扰乱民用航空器内秩序、危害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或者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机长有权采取必要的适当措施。

飞行中,遇到特殊情况时,为保证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的安全,机长有权对民用航空器作出处置。

第四十七条  机长发现机组人员不适宜执行飞行任务的,为保证飞行安全,有权提出调整。

第四十八条  民用航空器遇险时,机长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并指挥机组人员和航空器上其他人员采取抢救措施。在必须撤离遇险民用航空器的紧急情况下,机长必须采取措施,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开民用航空器;未经机长允许,机组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民用航空器;机长应当最后离开民用航空器。

第六十六条  供运输旅客或者货物的民用航空器使用的民用机场,应当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设置必要设施,为旅客和货物托运人、收货人提供良好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安检常识及注意事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8-20
1、哪些物品是禁止随身携带也禁止托运的?
枪支弹药、管制刀具、警械、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机气、酒精、油漆、烟花爆竹)、腐蚀性物品、剧毒物品以及其他危险品。

2、水果刀可以带上飞机吗?
不可以。刀具不可随身携带,必须托运。

3、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是指什么物品?
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包括:
饮品,例如矿泉水、饮料、汤及糖浆;
乳霜、护肤液、护肤油、香水及化妆品;
喷雾及压缩容器,例如剃须泡沫及香体喷雾;
膏状物品,例如牙膏;
隐形眼镜药水;
凝胶,例如头发定型及沐浴用的凝胶产品;
任何稠度相似的溶液及物品。

4、乘坐国内航班,是否也要把液态物品装在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然后放在可重复密封透明塑料袋内?
不用,目前我国只针对乘坐国际、地区航班旅客(含国际中转国际航班旅客)执行“ICAO指导原则”。

5、乘坐国内航班有什么要求么?
乘坐国内航班,每人每次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1升的液态物品,且须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超出部分必须交运。 酒类物品必须托运。

6、乘坐国际航班,是否可以带水/饮品/附有液体的食物,通过首都机场的安全检查?
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此类物品必须盛在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内,并放在一个容量不超过一升、可重复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
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要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在控制区内,有免费提供的旅客饮用水,也可在商店购买水或其它饮品。航空公司在飞机上也会提供饮用水。

7、应怎样准备以加快安全检查的流程?
前往机场时,请预留时间接受安全检查。不在飞机上使用的物品尽可能放在托运行李内托运。接受安全检查前,请将盛放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的一升透明塑料袋准备妥当,并与其它手提行李分开,以便进行安全检查。

8、这些可重复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在形状及大小方面是否有任何具体的规定?在哪里可以找到合乎规格的透明塑料袋?
民航总局建议使用的塑料袋,规格为20厘米X 20厘米,容量为一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
通常可在超级市场及家庭用品店找到。如果旅客没有带这种塑料袋前往机场,机场会向国际出港旅客提供,每位旅客只可取得一个。

9、在容量一升的塑料袋内,所盛容器的数量是否有限制?
容器数量没有限制,但每个容器的容量不可多于100毫升,并可完全放在一个容量一升的塑料袋内,而且不显得拥挤。一般来说,一个一升的塑料袋可以放置五个容量100毫升的容器。

10、什么药物可获得豁免?
液体、凝胶及喷雾类药物(包括中药)如附有医生处方或医院证明,均可获得豁免,药物数量以旅客在飞机上所需为准。容器和塑料袋无要求。药物应另行交给安检人员,以便接受X光检查。安检人员会要求旅客出示医生证明书或医生处方。

11、携带的液体药物是在药房购买的成药,并没有医生处方。这些药物是否可以通过安全检查?
如液体药物盛于容量不多于100毫升的容器内,并放在一个不超过一升、可重复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可通过安全检查。

12、旅客如果是糖尿病患者,药物限制又如何?
旅客如患有糖尿病,可以携带足够的胰岛素制剂及带针头的皮下注射器在飞机上使用,但须出示医疗证明。
糖尿病旅客如须携带个人的规定食物(例如无糖果汁)在飞机上食用,若容器的容量多于100毫升须出示医疗证明方可携带。豁免的药物及食物应与其它手提行李分开,以便接受检查。

13、可以携带多少婴儿食用的奶/果汁/食品通过安全检查?
旅客可携带在飞机上所需数量的婴儿食用的奶/果汁/食品。如果容器容量多于100毫升,则应另行交给安检人员,以便接受检查。且应与同行的婴儿一起接受安全检查。
为避免安全检查期间有任何不便,旅客携带的婴儿奶/果汁/食品如非必须在飞机上食用,则应放在托运行李内。

14、液体是否必须以原装容器盛载?
不是。只要容器的容量不超过100 毫升,就可用于盛载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
液体容器的容量如超过100毫升,就不可放在手提行李内,而须放在托运行李内托运。

15、是否需要使用透明的容器?
不需要。

16、佩戴即用即弃的隐形眼镜。可否将多对这类眼镜放在手提行李内,以备不时之需?
旅客可将数对隐形眼镜放在手提行李内,但由于隐形眼镜通常盛放于一定容量的液体内,所以必须全部放入容量一升的塑料袋内。

17、可否携带隐形眼镜药水?
隐形眼镜药水必须载于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内,然后放在容量一升的塑料袋内。容量过大的容器须托运。

18、可否携带唇膏及香体剂登机?
可以。旅客可以携带任何固体化妆品登机,因此一般唇膏及香体膏也可以。旅客也可携带香体喷雾、香体乳霜、走珠式香体剂及唇彩,但容器的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这些容器必须存放在一个容量一升的塑料袋内。容量过大的容器须托运。

19、牙膏及剃须泡沫是否属于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
是。这些物品的容器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并放在一个容量一升的塑料袋内。容量过大的容器须托运。

20、如果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的物品及容器不能通过安全检查,将会如何处置?
如不符合安全检查要求,这些物品及容器只能弃置。
因此,旅客应将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放在托运行李内,以便顺利通过安全检查。

21、国际出港旅客在过安检后购买的液体物品,是否可以带上离港航班?
可以。旅客经过安检后,可以在机场控制区内的商店购买液态免税品带上离港航班。对于需要在国外、境外转机的旅客,应保证在旅行中,塑料袋明显完好无损,不得自行拆封,并保留登机牌和液态物品购买凭证,已备转机地有关人员查验。旅客可提前向航空公司查询携带有关液体的规定。

22、旅客如在上一站的机场或在飞机上购买了液态物品,在首都机场进行国际航线的转机时(国内航线的转机需参照国内航线的相关要求),是否可以携带这些物品通过安全检查?
只要这些物品包装符合要求,且能够出示机场(机上)免税店的购物凭证,可予放行。

23、行李托运方面的规定
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X60X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10公斤,体积每件不超过20X40X55厘米。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X40X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国际航线免费行李额分为计重免费行李额和计件免费行李额两种。计重免费行李额;按照旅客所付的票价座位等级,每一全票或半票旅客免费行李额为:一等舱为40公斤(88磅),公务舱为30公斤(66磅),经济舱(包括旅游折扣)为20公斤(44磅),按成人全票价百分之十购票的婴儿无免费行李颔。计件免费行李额,按照旅客所付的票价座位等级,每一全票或半票旅客的免费行李额为两件,每件长、宽、高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62时),每件重量不得超过32公斤。但持有经济舱(包括旅游折扣)客票的旅客,其两件行李长、宽、高的总和不得超过273厘米(117时),按成人全票价百分之十购票的婴儿无免费行李额。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51206027.html

第2个回答  2010-08-20
民航局关于行李托运的规定如下(国内的):

三十六条 承运人承运的行李,只限于符合本规则第三条第二十三项定义范围内的物品。承运人承运的行李,按照运输责任分为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 。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在收运行李前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运输的任何物品,可以拒绝收或随时终止运输。旅客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乘机。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应随托运行李托运,不能随身携带。

第三十七条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否则,承运人可以拒绝收运:

(一)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二)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三)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四)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五)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 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 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10 公斤,体积每件不超过20(40(55 厘米。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 公斤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 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第三十八条 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儿童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 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两个以上的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其免费行李额可以按照各自的客票价等级标准合并计算。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按适用的国际航线免费行李额计算。第三十九条 旅客必须凭有效客票托运行李。承运人应在客票及行李票上注明托运行李的件数和重量。承运人一般应在航班离站当日办理乘机手续时收运行李;如团体旅客的行李过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托运时,可与旅客约定时间、地点收运。承运人对旅客托运的每件行李应栓挂行李牌,并将其中的识别联交给旅客。经承运人同意的自理行李应与托运行李合并计重后,交由旅客带入客舱自行照管,并在行李上栓挂自理行李牌。不属于行李的物品应按货物托运,不能作为行李托运。

第四十条 旅客的逾重行李在其所乘飞机载量允许的情况下,应与旅客同机运送。旅客应对逾重行李付逾重行李费,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公斤按经济舱票价的1.5 %计算,金额以元为单位。

第四十一条 承运人为了运输安全,可以会同旅客对其行李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如果旅客拒绝接受检查,承运人对该行李有权拒绝运输。

附件一: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一)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等。
3.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等。
4.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5.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等。
6.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包括:
1.弹药: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
2.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
3.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刀具: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的刀具,包括匕首,三梭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戴、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四)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钾、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液体;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五)毒害品:包括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六)腐蚀性物品:包括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八)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附件二: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
指除附件一规定的物品外,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戟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

附件三:乘机旅客限量随身携带的生活用品及数量

种类 品名 限带数量

酒类 白酒 2公斤(包装完好)
日常生活用品 发胶、衣领净 1瓶(350ML) 累计不超过1000ML或1公斤
摩丝、发亮剂 1瓶(350ML)
香水 500ML
杀虫剂 1瓶(350ML)
空气清新剂 1瓶(350ML)
其他含有易燃物质
的生活用品
打火机(充有可燃气体或燃料油) 5只
安全火柴 5盒
第3个回答  2019-05-06

1、日常洗护用品

日常洗护用品可以说是最容易被扔的东西了,收拾行李没注意的话,超标了就是被丢掉的命.....

液体类只有化妆品可以带,限量每一单瓶容积在100ml以内,

而且只看瓶子写的规格容积,不管里面有多少。

另外隐形眼镜药水无论多少也是不能随身携带的,它不属于化妆品类别。

2、喷雾、指甲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有些喷雾其实是易燃,即使没有超量也是不能带的。 一般能从瓶子外包装看到易燃的标识。夏天常用的防晒喷雾竟然是易燃易爆物.......大部分高压铝罐包装的防晒喷雾,瓶身上都印有“易燃易爆”的标志。

能随身携带上飞机的行李箱称之为登机箱,一般要求三边之和不超过115cm(就是长、宽、高之和不能超过115cm),重量不能超过7kg。

关于托运行李:

经济舱旅客的免费托运行李限额为20公斤,

经济舱持学生护照的旅客,可以免费托运的行李限额为30公斤;

公务舱免费托运行李限额为30公斤;

头等舱免费托运行李限额为40公斤。

但当目的地为美洲时,其托运行李可以为两件,每件不超过23公斤,单件行李三边长度和不超过158厘米。当超过时,旅客需要支付逾重行李费。

注:而具体情况因根据不同的航空公司,有不同的要求,旅客可事先咨询将搭乘的航空公司。

第4个回答  2010-08-20
民航局关于行李托运的规定如下(国内的):

三十六条 承运人承运的行李,只限于符合本规则第三条第二十三项定义范围内的物品。承运人承运的行李,按照运输责任分为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 。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在收运行李前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运输的任何物品,可以拒绝收或随时终止运输。旅客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乘机。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应随托运行李托运,不能随身携带。

第三十七条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否则,承运人可以拒绝收运:

(一)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二)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三)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四)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五)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 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 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10 公斤,体积每件不超过20(40(55 厘米。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 公斤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 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第三十八条 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儿童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 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两个以上的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其免费行李额可以按照各自的客票价等级标准合并计算。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按适用的国际航线免费行李额计算。第三十九条 旅客必须凭有效客票托运行李。承运人应在客票及行李票上注明托运行李的件数和重量。承运人一般应在航班离站当日办理乘机手续时收运行李;如团体旅客的行李过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托运时,可与旅客约定时间、地点收运。承运人对旅客托运的每件行李应栓挂行李牌,并将其中的识别联交给旅客。经承运人同意的自理行李应与托运行李合并计重后,交由旅客带入客舱自行照管,并在行李上栓挂自理行李牌。不属于行李的物品应按货物托运,不能作为行李托运。

第四十条 旅客的逾重行李在其所乘飞机载量允许的情况下,应与旅客同机运送。旅客应对逾重行李付逾重行李费,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公斤按经济舱票价的1.5 %计算,金额以元为单位。

第四十一条 承运人为了运输安全,可以会同旅客对其行李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如果旅客拒绝接受检查,承运人对该行李有权拒绝运输。

附件一: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一)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等。
3.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等。
4.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5.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等。
6.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包括:
1.弹药: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
2.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
3.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刀具: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的刀具,包括匕首,三梭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戴、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四)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钾、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液体;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五)毒害品:包括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六)腐蚀性物品:包括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八)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附件二: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
指除附件一规定的物品外,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戟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

附件三:乘机旅客限量随身携带的生活用品及数量

种类 品名 限带数量

酒类 白酒 2公斤(包装完好)
日常生活用品 发胶、衣领净 1瓶(350ML) 累计不超过1000ML或1公斤
摩丝、发亮剂 1瓶(350ML)
香水 500ML
杀虫剂 1瓶(350ML)
空气清新剂 1瓶(350ML)
其他含有易燃物质
的生活用品
打火机(充有可燃气体或燃料油) 5只
安全火柴 5盒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