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拘留期限
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违法行为人的多个处罚合并执行时,最多拘留20日。
刑事拘留
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
注:这种措施不具有任何处罚的性质,但拘留期间可折抵相应的刑期。
拘留期限
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救济途径
不服刑事拘留的,如原作出刑事拘留决定的机关确认行为违法,可以就刑事拘留期间申请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