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一般赔偿多少

如题所述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交通费等,按照实际的产生费用计算;
2、误工费一般按照实际减少的工资收入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4、医疗事故的其他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程序如下:
1、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3、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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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2-16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主要是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的赔偿,交通费的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的赔偿,医疗事故的其他项目的赔偿,具体的赔偿的金额需要按照实际的情况进行赔偿。
一、医疗事故一般赔偿多少?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交通费等,按照实际的产生费用计算;
2、误工费一般按照实际减少的工资收入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4、医疗事故的其他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二、医疗事故残疾赔偿金怎么赔偿
医疗事故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
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
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
医疗事故的赔偿的具体的金额需要根据具体的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行衡量,按照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还有医疗技术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进行鉴定,鉴定之后确定责任人的责任的占比还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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