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村户口宅基地确权能否确认?

如题所述

我们知道,关于我们国家 宅基地 的一些相关标准,尤其是对于非 农村户口 的农民来说,那么今天我们就针对这方面的人群来一起讨论非农村户口宅基地确权能否确认?根据相关的规定,如果是非农村户口的,并且宅基地是本人,那么可以依照法律来进行登记。详细,我们看下面的文章。 如何确权呢?办法还是有的: 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 土地使用证 》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是村集体对集体成员的一种生活保障。非农业户口自然不属村集体成员,不应该享有 宅基地使用权 。但是对于祖上遗留下来的建筑物及附着物,作为非农业户口的 继承人 同样具有 继承权 。该权利是对建筑物及附着物而言的所有权。如建筑物存有且可继续使用,非农业户口人员同样可以 继承 后继续使用,因地随房走,故可以对建筑物所占土地进行使用。但该宅基地不应确权给非农业户口继承人。 以山东省为例,非农业户口在农村,宅基地符合如下情形,能确权,否则无法确认。 《山东省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农村村民因 结婚 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的; (二)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需要调整搬迁的; (三)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 (四)离 退休 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工、军人、归侨、港澳台同胞等,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农村确无住房的; (五)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非农业户口宅基地确权问题一直困扰着很多人。非农业户口的 农村宅基地 到底可不可以确权?如何确权?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 集体土地 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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