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11-30
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请注意第四款,是说作为劳动者而言,从事兼职工作,只要有以下两种情形存在,用人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员工兼职的行为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第二,员工兼职的行为,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所以,如果你有全职的工作,还想从事兼职,一定要小心,最好不要让单位知道,也不要影响你的本职工作,而且也不能在上班期间干兼职工作。否则,一旦影响到本职工作,单位提出后你拒不改正,单位是可以以此为理由解雇你的,而且是没有离职补偿金的。
所以大家兼职时还是要注意下的,另外还有一些工作,例如公务员、教师,是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在外从事兼职工作的,一旦发现会被处理的也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