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成轻微伤,警方一般如何 处理?

如题所述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且鉴定为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章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有关规定,社会上发生的治安案件一般由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查破;发生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治安案件,由本单位保卫组织查破,没有保卫组织的单位,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查破。

另外,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中需要给予警告、5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1.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条例及释义)

2.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3. 受害人有权知道处理结果。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规定,打架斗殴处罚如下: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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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4

一般情况下警方会出面调解协商,让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一旦得到受害者的谅解,便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扩展材料:

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2、拘留或罚款:

(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问题。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

根据《治安处罚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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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2-28

被人打伤,造成轻微伤的,可以在报警后,由派出所对民事赔偿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打伤他人的,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打人者拒不赔偿的,由法院判决强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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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4
一般涉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也可能涉嫌聚众斗殴。对于治安违法行为,予以罚款、行政拘留。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予以刑事拘留,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轻微伤属于行政案件,对于肇事者可以治安拘留或罚款。
民警对伤害案件一般可以进行调解,并且警察的办案期限是一个月,期间调解以两次为限,不能久调不决。
调解由公安民警主持,你只需要等警察的消息即可。
如果他两次调解都不来,那就意味着调解失败,公安机关应该依法对肇事者作出处罚。
如果他知道这些后果,调解肯定不会不来。
这种情况一般通过调解或者诉讼解决。
1、关于调解方式:如果由公安部门调解,属于行政调解,只要双方均原意调解,警察叫还是受害者叫都行。同时,在双方均自愿调解的前提下,也可以有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对方不愿意来,则可能是存在没有调解的主观愿望。2、如果对方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被害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由当地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打人者承担致人轻微伤的赔偿责任。
可以自行协商或者由公安机关主持调解;协商或者调解达不成协议,向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纵横法律网 孙泰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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