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颗表示十二因缘。
《大毘婆沙论》将《发智论》所确立的时分缘起,按三世二重因果释义为分位缘起,此十二因缘学说为《俱舍论》所继承:
1、无明:过去世烦恼带来的惑,蒙蔽了真如本性,所以叫无明。
2、行:过去世身口意造作的一切善业或者不善业,其中包括身行、口行、心行。
3、识:其中包括六种: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2]。
4、名色:名即是心,指心只有名相而无形质;色指身体,指托胎后至第五个七日,身体各部分如手脚等都已形成。
5、六入:指在名色之后,各种感觉器官和思维功能都已产生,叫做六入,即六根。
6、触:出胎以后,至三四岁时,六根虽能接触六尘,但是未有苦或乐的想法,叫作触。
7、受:从五六岁至十二三岁时,六根能分别六尘中的好恶境界,但是未能起贪淫之心,叫作受。
8、爱:从十四五岁至十八九岁时,贪图享乐等境界,但是未能广遍追求,是名为爱。舍受的本性是宁静的,而这也能成为爱的目标。
9、取:从二十岁后,贪欲转盛,到处追求五尘境,叫作取。
10、有:因为追求诸境而引起善恶业,积集牵引,产生三有的结果,叫作有。
11、生:指因为现世的善恶之业,未来世还在六道四生中受生,叫作生。
12、老死:指在未来世受生之后,五蕴之身,成熟后又开始败坏,叫作老死。
扩展资料:
在不同佛经中,记有不同数量的佛珠,各有不同的表法意义。数量愈多者,则结构愈多样、复杂。
1、14颗:表示观世音菩萨十四种无畏功德。
2、18颗:表示十八界,即六根、六尘、六识
3、21颗:表示十地、十波罗蜜,以及佛果,共二十一个次地。
4、27颗:表示二十七贤圣,即十八有学与九无学。
5、36颗:表示息灭烦恼,六根各有苦、乐、舍三受合计十八种,六根之中又有好、恶、平合计十八种,共为三十六种烦恼。与108颗意义相同。
6、42颗:表示菩萨修行的四十二阶位,即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觉、妙觉。
7、108颗:此数量最为常见。表示息灭烦恼,三十六种烦恼又有过去、现在、未来三世,合为一百零八种烦恼。
8、1080颗:表示息灭烦恼,十法界之一百零八种烦恼,合为一千零八十种烦恼。
以上略举常见之数目,仍有其他数目存在,但不论数目多寡,佛珠作为表法用具,能因手持、配戴时提醒修行人的身份,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十二因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