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6月16日,新政协筹备会决定成立国旗、国徽图案初选委员会,同年7月14日至8月15日在《人民日报》等报纸发表征求启事。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期间,评选委员会从来稿中精选出38种国旗草图,编成《国旗图案参考资料》提供全国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
经全体代表分组讨论后,9月25日晚,毛泽东同志召开了国旗、国徽、国歌、纪年、国都协商座谈会。在这次会上,毛泽东同志拿着由曾联松设计的五星红旗的图案说:这个图案表现我国革命人大团结。现在要大团结,将来也要大团结。因此,现在也好,将来也好,又是团结,又是革命。
代表听取了毛泽东同志的意见,经过反复讨论,9月26日,全国政协一届全体会议国旗、国徽审查组,通过了第323号设计图案(即国旗图案参考资料中第32号草图)为当选图案。在这之前的五星红旗图案,大星中还有镰刀、斧头。
决议通过之前,国旗、国徽审查组对这一设计图案作了局部修改,并对国旗图案的意义作了统一说明。9月27日,周恩来同志代表会议主席团,提出国旗等四个决议草案,请出席政协一届全体会议的代表进行表决。
决议草案中,有关国旗的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为五星红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一致通过了上述决议。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规定: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外交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国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企业制作。
第五条 下列场所或者机构所在地,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一)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三)外交部;
(四)出境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
第六条 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
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旗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