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应届毕业生有哪些补贴可以申请

如题所述


有三种补贴,分别是就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临时生活补贴。具体需要材料则根据毕业生申请对应的补贴所需不同,且小微企业招用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初创企业招用初次就业的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1、就业补贴:深圳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2、求职创业补贴:在毕业年度,符合条件的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为1500元/人。对象包括: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3、临时生活补贴:已完成实名登记的深圳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给予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并且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满足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3 个月之日起 6 个月内提出首次补贴申请。
  首次补贴发放月份最长可追溯 6 个月。
  后续补贴由申请人自首次提出补贴申请之日起每满 3 个月的次月月底前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灵活就业状况 , 并申请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在毕业 2 年内,允许中断后再次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发补贴。
  补贴期限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终止发放补贴:已正规就业;连续 3 个月未以个人身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未申请补贴时间超过 6 个月以上。


法律依据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高校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