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7月1日起,广东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方案执行,上调了4档最低工资标准,每档上调至少200元,具体信息如下:
1、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上调至2100/2200元,上调了205/305元;
2、第二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510元上调至1720元,上调了210元;
3、第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350元上调至1550元,上调了200元;
4、第四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210元上调至1410元,上调了200元。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有所上调,从第一档到第四档分别调高至14元、15.3元、16.4元、20.3元,其中广州和深圳均执行最高第一档的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