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企业法人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如题所述

设立企业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
1、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4、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注册公司法人的流程:
1、核准名称;
2、提交材料,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等;
3、领取营业执照;
4、刻章。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名称核准,确定好自己公司的名字,一般由行政区域、字号、行业和组织形式所构成。然后去工商部门现场或者线上提交核名申请。通过时间一般为1-3个工作日;
2、提交资料,名称核准通过之后,确认地址信息、经营范围、高管信息和经营范围填好表格在线提交预申请,通过后按照预约时间,递交申请材料,工商部门进行设立登记受理;
3、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的通知书、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个体户营业执照一般需要三个工作日之内领取,效率比较高的单位当天便可拿到。
综上所述,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确立企业法人制度的好处,在于使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取得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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