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买的房子付的首付,婚后房产证上如果加上女的名字,离婚后算婚后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上加与不加女的名字有什么不同吗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付的首付,婚后房产证上如果加上女的名字,离婚后不算婚后共同财产。根据《新婚姻法》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扩展资料:

《新婚姻法》第四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参考资料:新婚姻法-百度百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0

离婚后财产认定时,如果你的购房合同在结婚登记之前,那么房子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除非在结婚之后去公证处进行财产认定,将这套房子的拥有权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1、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依该条规定的精神,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这样理解:

(1)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方面着手。“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取得的财产”。

(2)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性质着手。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公有的财产”。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有两点需要注意:

(1)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或一方死亡之日止的期间。

(2)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是指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并不只是财物的实际得到。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具体财产的取得有时是同步的,有时则是先后发生的。因此,划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关键是取得该项财产所有权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体取得的财产,不一定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利的,才属于共同财产。

扩展资料: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在法律上讲,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其办理条件:

1、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法继承人同时继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所继承的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法人同时出资购买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 即按出资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3、《房屋共有权证》的颁发方式:

(1)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一份。《房屋所有权证》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证书由市、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2)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是指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两个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个所有权同时归属两个主体享有的权属状态。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

参考资料:

房屋共有权人-百度百科

婚后共有财产-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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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3

根据《新婚姻法》有以下几种情况∶

1、婚后一方或双方父母买房给子女的处理办法。参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以平分为原则。

买房的先后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联系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婚姻法17、18条规定,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

因而,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结婚前男方买房,应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假如离婚,房子应归属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财产的公证;结婚后买房,如果还是男方出钱的话,在办房产证的时候,根据新规定,若夫妻双方都在场,且女方要在场签字,那么应是夫妻双方共用财产。

扩展资料∶

房产证加配偶名字程序∶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办理流程是: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

办理流程是: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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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6
不算
加与不加 没什么用
离婚后 财产认定时 如果你的购房合同在结婚登记之前 那么房子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除非 你们在结婚之后 去公证处进行财产认定 将这套房子的拥有权认定为你们夫妻共同所有
最新的法律解释是这样的:婚前的房子 的全部属于个人所有 包括首付 房子的增值部分以及债务部分
明白了么?追问

可是贷款部分是夫妻共同来还的啊

追答

这套房子的原始价值=首付+月供
目前价值=原始价值+增值部分
所以你对象对这套房子的拥有部分为:(目前价值-首付-增值部分)的一半
也就是说是月供的一半 明白了么?

追问

请问公证处在哪啊,是不是去公证处进行财产认定房子就属于夫妻双方的了呀

追答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在法律上讲,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有三种方式:  1. 房产权赠予;  2. 房屋买卖;  3. 析产登记。  大家平常涉及的比较多的,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是第一点,一般是父母在房产证上加上子女的名字,或者是夫妻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一、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110元手续费: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二、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1. 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 办理所需要的费用: 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 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三、没有直系血缘关系的房产证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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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7-04-10
如果加了名字,离婚时一人一半。如果不加名字,办结婚证以前的部分是男方个人财产,归男方个人所有。办结婚证后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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