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新婚后离世,公婆求退彩礼遭拒将儿媳告上法庭,审判结果如何?

如题所述

法院判定儿媳归还一半彩礼。

男子先婚后因突发疾病去世,公婆要求儿媳退还彩礼,但儿媳拒不退还,于是公婆把儿媳告上法庭,通过法院审理认定公婆是给付彩礼的主体,儿子死后,儿子与儿媳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他们有权要求儿媳返还支付的彩礼。

事件中的公婆年事已高,在儿子去世以后养老也是一个大问题,而在婚姻关系解除以后,儿媳不可能给公婆养老,所以还要考虑公婆的赡养问题。再就是儿子儿媳结婚时间不长,没有身后的感情基础,彩礼更不能算作双方的共同财产,再就是儿子在重病期间,儿媳根本没有进以前照顾,没有尽到一个妻子应尽的义务。

法院经过综合考虑以后,对此案作出了判决,判定女方归还男方彩礼10万元,也就是20万彩礼的一半。你的一半和结婚前购买的金银首饰当做对女方的赔偿归女方所有。这个判决是公正的,也是有人情味的判决。这样意外谁也不想发生,但既然发生就要坦然面对这个刚刚结婚的儿媳妇,不可能与公婆共度后半生,所以婚前所有的彩礼应该尽量退还。

这个儿子的意外离世对儿媳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打击,虽然两个人是相亲认识的,但既然结婚就是奔着过日子去的,但男方意外离世,怕女方一个好好的未婚女青年变成了寡妇,再重新找对象也会比较麻烦,会影响他的个人形象,所以他所要适当的补偿也是应该的。法院也是从这个角度出发,做出了公正的判决。从这个判决也可以看出,婚前给的彩礼,不会因为结婚就成为个人私有财产,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很短,在男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男方可以主张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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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04

法院判决儿媳归还彩礼6万元,这样的判决也是很有依据的,在公众看来比较的公正合理。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给予女方的,在丈夫去世之后两人的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了。再加上这个案件中涉及到的彩礼比较的多,男方给了女方一张8万元的存单和12万元的现金。其中存单是由男方母亲掌握的,女方并不知道密码。而为了让自己的儿子与儿媳结婚,两个老人确实付出了很多,他们的年龄也比较的大,劳动能力处于逐渐减弱的状态。综合考虑之下,法院最后做出了上述的判决。

在结婚的时候,大部分的女方都是会索要彩礼的,至于彩礼的多少,主要看当地的习俗以及男方的经济能力或者女方的要求。而农村人为了结婚确实会付出高昂的彩礼,这可能就是我们所说的越穷的地方反而越重视彩礼。去世的男子已经过了30岁却一直没有结婚证,让父母极为着急,即使付出巨额的彩礼,父母也是在所不惜的。如果两个夫妻生活的比较好,当然是没有关系,但男子却在结婚的童年因为意外死亡,那父母就想走回家里。但是两个人结婚毕竟是有一段时间了,并且结婚也会让女方成为二婚人士,所以法院只判决女方返还一半的彩礼,也就是6万元。

两个没有感情的人通过相亲认识,在结婚的时候付出彩礼也是一种约定成俗的事情。不过彩礼也不能太多,不然也会让男方家庭感觉自己花钱买了一个儿媳妇,也会让女方家庭有着卖女儿的嫌疑存在。如果结婚多年这个彩礼肯定在婚姻生活中花费了,但两个人只结婚了几个月的时间,再加上父母有着养儿防老的心理存在,自然想要回彩礼。

在这个案件中,妻子在丈夫发生意外的时候仅仅是见了对方一面,并且在下葬的时候也没有出面,这就是很不好的。

第2个回答  2022-08-05
审判结果是彩礼不予退还,本来这就是属于儿媳妇的财产不应该要回来
第3个回答  2022-08-05
审判结果根据双方的意愿和退步站在公理上来说是意外事故,不予肯定。
第4个回答  2022-08-21
法院判定儿媳归还一半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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