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应在满足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就业地的用工单位注册地所
在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大学生就业补贴:
1、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街道、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
服务岗位就业;
2、签订一年或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毕业2年内;
4、高校毕业生在同一单位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5、补贴对象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其参保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同时符合基层就业条件;
6、补贴对象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一般需要这些条件是应届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属于困难家庭;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失业补助金,负责发放失业补助金和调查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注意事项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包括七类,分别是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招用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临时生活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以及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从2009年起,在2008年后(含2008年)毕业的本地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市财政给予的就业岗位补贴由原来每人每年2000元调整为:中专200元/月,大专400元/月,本科500元/月,硕士以上800元/月,工作满一年后发放一次,连续补贴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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