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早防疫工作原则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着重强调“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发现和隔离病毒的感染者,将防控关口前移,加快社区的网格化管理,同时进一步提高检测的能力,优化诊疗流程,缩短确诊时间,有效地阻断疫情的扩散蔓延,降低感染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