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人民币涉嫌刑法中的伪造货币罪。
伪造,是指制造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货币的假货币的行 为c典型的伪造行为表现为,仿照货币的形状、特征、图案、色彩等制造出与真货币的外观 相同的假货币。在这种情况下,存在与伪造的货币相对应的(或相当的)真货币。
伪造货币罪,是指没有货币制作、发行权的人,非法制造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货币的假货币,妨害货币的公共信用的行为。
责任形式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伪造货币的行为会发生侵犯货币的公共信用的结果, 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其他以伪造货币罪定罪处罚的有:行为人销售、伪造货币版样或者与他人事前通谋、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
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