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学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45分;专科总分225分。
2.音乐舞蹈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40分;专科总分220分。
3.音乐理论作曲类(含史论、作曲、指挥、制作、管理等)专业:本科总分260分;专科总分250分。
4.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总分280分,专科总分260分。其中本科层次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合唱、歌剧表演、民乐、钢琴、钢琴伴奏、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管乐、打击乐、弦乐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三)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音乐剧、声乐(通俗唱法)、流行歌舞、流行器乐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三)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专科层次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三)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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