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因公死亡以认定工亡、老人应得的百分之三十是否因为有退休金就不给了?爱问知识人、

如题所述

不以老人有没有退休金为前提,必须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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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25
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这里,工亡待遇主要是工亡补助金。抚恤金只占其中的一小部分。
不知道你所说老人应得30%的依据是什么。追问

就是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百分之十四,其它亲属为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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