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房产程序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进行房产的查封:
1、在提起财产保全;
2、强制执行的程序。
人民法院对房产进行查封时手续如下:
1、法院向国土部门和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和相关判决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部门和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件,并办理查封手续:
(1) 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部门和房产部门,查实其具体注册的注册信息。
(2)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和该楼盘的明细表;
(3)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和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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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2-07
债权人起诉后,提供担保,申请法院查封债务人的房产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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