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离婚协议财产一方必须写收条吗?不写会有什么后果吗

如题所述

收到离婚协议财产一方,是不是必须写收条,是俩个人的事情。如果俩人一致同意不用写收条的话,也是可以的。

因为,离婚协议的财产部分实际上就是合同,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都是可以的。如果俩人已经互不信任,还是应该写收条的好,这样可以免得将来出现纠纷。

如果不写收条的话,收到财产一方,在双方的离婚协议书上加上一句已收到协议中确定的全部财物也是可以的。

下面是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
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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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11
收到离婚协议财产一方必须写收条,而且在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只要夫妻双方签字,就有法律效力。否则就没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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