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详细�0�3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0-09
学校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提问人: 李莉(学员) 提问时间: 2010-06-25 13:03:05 学校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浏览:291 大家意见: 3 金红梅(学员) 最后发表时间为: 2010-06-27 21:05:13 一、合“情” 这个“情”包括两方面:一个是学校组织的整体特点,另一个是特定学校的实际情况。第一、学校的类型。第二、学校的规模。第三、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第四、学校的文化。 二、合“理” 这个“理”包括理论、理念和道理。 三、合“法” 这个“法”包括法律、法令和法规。 四、合“算” 合“算”学校组织机构设置要精简高效,讲求效率和效益。 五、权责对称 六、分工与统一相协调 是指学校的各个职能部门的设置和职责划分要与学校校长的统一领导有机结合,协调一致。 邓芙蓉(学员) 最后发表时间为: 2010-06-27 14:12:09 一、合“情” 二、合“理” 三、合“法” 四、合“算” 五、权责对称 六、分工与统一相协调 xianyuhua(学员) 最后发表时间为: 2010-06-25 19:06:06 一、合“情” 这个“情”包括两方面:一个是学校组织的整体特点,另一个是特定学校的实际情况。 学校组织有不同于其他社会组织的特点,这些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学校组织的发展规律和运行模式,所以,进行学校组织机构设置必须充分考虑学校组织的特点。那么,学校组织的特点是什么呢?学校组织是一个“松散结合的系统”,就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关系来说,“学校有相当的自治权和自由度”,就学校内部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来说,“教师在课堂上也只受校长的一般性控制和领导”。“松散结合的系统”这个概念是由卡尔 . 韦克提出的,詹姆斯 . 马奇等则把这种组织状态称为“有组织的无序状态”。“松散结合”也好,“无序”也罢,都说明了学校在组织运行方式和组织机构之间联系方面的特点。考虑到学校组织的特点,在进行学校组织机构设置、划分不同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工作范围时,就要从体制上加强学校不同组织机构之间联系的“紧密性”,增强学校工作的“有序性”。 每一所学校都有不同于其他学校的实际情况,就是所谓 “校情”。学校管理的一切事务都必须从“校情”出发才会行地通、有成效。在进行学校组织机构设置时应该考虑学校的以下实际情况: 第一、学校的类型。学校的类型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学校组织机构的模式,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的组织机构模式就不一样,小学、初中、高中、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它们彼此之间的学校组织机构模式都不一样。 第二、学校的规模。学校的规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学校组织机构的层次、具体职能部门的设置。规模大的学校需要设置比较多的管理层次,比较多的管理层次就意味着更多的具体职能部门;而规模小的学校则可以设置比较少的管理层次,比较少的管理层次也就意味着更少的具体职能部门。 第三、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组织机构的品质和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机构人员的整体素质”。“如果一个管理者只能从文盲和未受过任何训练的农夫中选拔组织成员,而另一个却可以在熟练工人和大学毕业生中挑选组织成员,那么二者组建的组织机构将是完全不同的”。教师整体素质会影响学校组织机构的管理跨度。教师整体素质高的学校在进行组织机构设置时,可以适当加大管理跨度,这样,既可以节省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又可以为教师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营造一个宽松的氛围。而在教师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的学校,则 需要适当缩少管理跨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第四、学校的文化。每一所学校都有自己特定的文化。从一定角度讲,学校组织机构的及其作用的发挥是一种“刚性”的管理,而学校文化是一种“柔性”的管理。这两者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密切联系的、互相作用的。学校文化中的核心价值观和信仰、文化传统和历史沉淀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学校的组织机构的建设,不同的学校文化所适合的学校组织机构不同,同时,不同的学校组织机构也孕育和发展着不同的文化。 二、合“理” 这个“理”包括理论、理念和道理。进行学校组织机构设置时,必须合乎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和运行程序,要符合教师工作规律,要符合学生学习的规律,也要符合学校管理的基本理论。还要借鉴管理理论中关于组织机构、组织设计的理论。这些理论都是学校事务运行的理论出发点。离开了这个理论出发点,学校组织机构设置就失去了科学根据。同时,必须合乎当前教育改革和课程改革的最新理念,这些理念是当前教育实践的依据和指导方针,离开了这些理念,学校组织机构设置就脱离了学校的中心任务。还必须合乎来自学校发展实践的道理和经验,这些道理和经验是经过实践证明的,对学校实践活动 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离开了这些道理,学校组织机构设置就失去了现实基础。 三、合“法” 这个“法”包括法律、法令和法规。进行学校组织机构设置时,必须依法行事,首先要合乎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令和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以及一些关于学校教育的各项规定等。进行学校组织设置,可以因校制宜,可以开拓思路、大胆创新,要不拘一格,但是,绝对不能凌驾于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令和法规之上。其次在进行学校组织机构设置时,要在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框架下进行,不要利用国家和地方法律体系的漏洞,钻法律体系的空子。另外,还要考虑地方政府关于学校组织机构的编制、规格和人员待遇等方面的规定。 四、合“算” 合“算”学校组织机构设置要精简高效,讲求效率和效益。首先,学校组织机构的设置要实现学校管理的各项职能,保证教育效益。其次,学校组织设置也要要考虑经济上合算。在进行学校组织机构设置时,必须要考虑管理成本,核算学校组织机构的投入和产出的比例。帕金森管理经典深刻地指出:“事实是你用的职员越多,你需要的职员会更多,像滚雪球的效果那样。任命一个官员意味着增加一些助手、打字员、勤杂人员 等人。于是,有更多的信件要打;对这些信件提到的问题要有人回答;各种草案要有人批准;它们要从一个人传导另一个人,以便核阅批准。工作量就不必要地增加了,要有更多的办事人员,速写人员,其他人员核送信人。归根结底,唯一的效果是增加的人员,增加了文书工作,增加了工资开销,但真实的工作成果增加甚微,而按人头计算完成产生的工作量却降低了。” 五、权责对称 学校组织机构的每个职能部门首先都有自己必须履行的职责,而要保证这些职责得以很好地实现,必须赋予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相应的权力。权责对称的原则就是指学校组织机构的特定职能部门必须承担一定的管理职责,同时被赋予一定的权力,使岗位职责和职业权力一致。其结果是避免职责大于权力,工作无法开展,或者权力大于职责,导致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最终保证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在学校里,处理好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保持的职能部门内部的相对平衡与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一致都是至关重要的。这种相对平衡和协调一致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职能部门内部和职能部门之间职责和权力的对称。 六、分工与统一相协调 学校组织机构的每个职能部门都有自己的特定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同时,又都是处在学校组织机构的整个体系当中。 分工与统一相协调的原则是指学校的各个职能部门的设置和职责划分要与学校校长的统一领导有机结合,协调一致。首先,要明确每个职能部门的机构性质、管理职责、直接上级、管辖下级,并且以明确的方式表示出来;同时,每个职能部门都还要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以规范工作程序。以上这些必须让全体教职员工都知道、领会和认同。其次,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建立常规沟通渠道和工作交流制度,平时经常沟通,遇到问题彼此协调,建立和谐的横向业务关系。最后,校长和学校最高决策层要加强统一领导,把各个职能部门整合成一个有机的系统,发挥更大的作用。这就要求校长具备比较高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