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村集体用地老房子怎样办回房产证?本人手上只有土地使用证。遗嘱有效条件?

十年前把爷爷的旧屋拆除了建了房,手上只有爷爷的土地使用证。当时给钱了国土局的人办房产证(有收据),结果那人是个贪官嫌钱给的少一直没消息,当时家里人没在意一直拖到现在没办。现在好像要征收这样子,爷爷想把房子名字归属到我身上(儿子都不孝顺),所以就自己立个遗嘱,遗嘱有国土局的人见证(国土局的人说房产证办不了,只能立个遗嘱),和村领导的见证签了名。后来又要我去公证处盖章。我首先是打电话过去公证处说我爷爷只有土地使用证,想立个遗嘱把房子过户到我手上,然后公证处说这个是不行的就没下文了,我该怎么办?求解?
补充个:公证处说没房产证这遗嘱就办不了。。。

第1个回答  2017-03-10

房产证办理流程是: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遗嘱有效的条件是:

    遗嘱人必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无人和限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人必须有真实的意思表示。

    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遗嘱人个人财产。

    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具备法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