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到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出租,通过中介方出租给承租方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本人有套房子,在去年通过中介与承租方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并且3方都有签名。 现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没有将居住期间的水电燃气等费用结清,在合同期未满时逃走,多次联系手机不接。先询问如下:1.出租方、承租方、中介方所签定的合同是否合法、生效?(出租房屋时我没有到房屋管理部分登记出租)2.当出租房的权利受到损失时,如何追回欠款,并如何收集证据,又是否受到保护呢?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打开房门?一般过过多长时间可以打开房门而不违法?

希望有专业人士为本人解答,谢谢!

1、未登记的房屋出租,是有效的,但是如果不备案(登记),有关部门可以对房主进行一定的行政处罚。

2、追回欠款:如果你连人都找不到了,就不要指望了。中介不承担这个责任的,他的行为,只是提供房屋的供求信息并从中牵线搭桥达成房屋出租的目的并收取佣金,对租客的行为不承担连带责任。你想想看,现在还有很多通缉犯都没抓住,何况你这个。你可以凭借承租人的身份证、合同等信息到公安局保安,只是,如果涉案金额太少,估计连案都不会给你立。

据我所知,绝大部分房屋出租都是提前缴纳房租并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水电气等费用的押金。如果有这样的手续,一般房东是不会有很大的损失的。

3、打开房门的问题:如果联系不到租客,建议报案后再协同相关人员(最好是居委会、公安局什么的)一同打开房门查验。避免以后造成麻烦

参考资料是个案例,你看看

希望能够帮到您!回答来自:百度房产交流团,敬请关注!

参考资料:http://bjyouth.ynet.com/article.jsp?oid=43318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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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26
首先得看你们所签的合同是否具备法律的效应!不过发生这样的事是会另你很烦恼的!如果把你的房子交给中介帮你出租的话他也只是帮你介绍租客然后收你一笔中介费,之后的事都是你跟租客之间的事·这样会给自己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还有些麻烦都会在预料之外,就如你所说出现的情况一样,我是从事房屋银行的,就等于你把钱存进银行一样,可以给你有很好的保障,如果你想具体了解的话或许可以联系我,我会以我们公司专业的模式帮你解决你的问题,
第2个回答  2010-08-27
据我所知,绝大部分房屋出租都是提前缴纳房租并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水电气等费用的押金。如果有这样的手续,一般房东是不会有很大的损失的。
第3个回答  2010-08-27
1、你可以住到18号,房东应当容忍一个合理的期间,这个期间内由你寻找下一个住处并搬家。
2、赔偿损失具体要看对方举证,他要说明损失的类别,数额和与你的履约或违约等行为的因果关系。
3、起诉的话,你就等着法院给你发传票,然后提交答辩意见,按照法院的安排参加诉讼就可以了。不过,在提交答辩意见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收集对自己有利或者对对方不利的证据,以支持你的答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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