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专利定义是什么?怎么样才算是侵犯了外观专利权?

外观专利定义是什么?怎么样才算是侵犯了外观专利权?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有三个步骤:一、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二、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有关商品的分类。三、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0-10

知助侠知识产权主要从事外观设计专利,我们所说的外观专利则是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外观专利有60%以上相似就视为侵权,所以在申请 前期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违反上述规定的,即是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第2个回答  2010-08-13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该条规定用语有欠周密,'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应为'不相同且不相近似',在专利法再次修后将给予以规范)这就是说,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是新颖性和独创性。同时,我国专利法又对外设计作了如下的定义,即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这就是说,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并且能在工业上应用。因此,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具有新颖性 新颖性是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基本条件,就是说,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是前所未有的。我国专利法规定,对新颖性的判断:其时间标准以申请日为准;其地域标准,出版物上的公开采用世界标准,使用公开采用国内标准。也就是说,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且不相近似。"不符合我国新颖性规定的外观设计,不能授予专利权。�

(2)应具有独创性 许多国家把外观设计是否具有独创性作为是否授予专利权的一个条件。独创性主要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的外观设计相比应具有明显的特点,或者说"不相近似"。判断两个外观设计是否近似,应比较使用外观设计的同类的两个产品,看他们从整体上是否相似,对于近似的外观设计不能授予专利权。�

(3)应富有美感 世界各国对是否具有美感作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规定是不

同的。美国、英国等并不把是否具有美感作为是否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一个条件。而德国、日本等国则将其人作为是否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一个条件。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外观设计应当富有美感。�

(4)应适于工业应用 由于外观设计专利的目的是促进商品的交流和经济的发

展,因此,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适于在工业上应用,即能够用工业生产的方式将外观设计置于产品之上。
第3个回答  2010-08-04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某一件外观设计专利只能在一定的产品范围内受保护,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与其专利产品相同或者同一类别的产品上使用其外观设计,无权禁止他人在其他类别的产品上使用该外观设计。因此,确定外观设计专利受保护的产品范围,具有显而易见的重大意义,也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中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受保护的产品范围的依据上,理论界和审判实践中基本上认同以《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为标准.
一项外观设计在被授予专利时,都会有一个分类号,该外观设计专利所能覆盖的产品的保护范围就应仅限于该分类号对应的同一小类的产品。人民法院在审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时,首先需要确定权利人的外观设计专利所保护的产品属于哪一小类,再审查被控侵权产品属于哪一小类。如果二者属于同一小类,才会涉及下一步的比对;如果二者不属于同一小类,一般情况下,可以判定不构成侵权。

其中主要本分设计基本相同,多达到的功能基本相同就认定为近似,其中主要部分的60%近似,一般就认定为属于侵权的
第4个回答  2010-08-05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违反上述规定的,即是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