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高手解答!银行贷款担保债权人无力偿还担保人的责任问题

事情这样的,我老公给别人担保10万,农村信用联社的,共4个担保人,债券人早已不知去向,担保人其中有两人也早已望风而逃,现在只剩下我老公和另一名担保人,那人有车也有房,可他坚持连本带利息只拿应该拿的三万,而我们无车也无房,只有老公的工资,也因为牵扯别的银行担保每月被法院划走1000,现在老公每月只拿不到1000元生活费,我没有固定工作,现在没上班在家带小孩,请问这种情况银行会怎么办,我老公会不会坐牢呢?请高手回答!

我是信用社的,帮你解答问题。

1、4个担保人的责任是相同的,履行的是连带责任,这10万元贷款也不可能分别给你们4人没人2.5万的担保责任,没人的责任都是10万元。

2、银行追偿的顺序是借款人,担保人,如果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贷款,银行就追究担保人的连带偿还责任,银行为了收回贷款,会首先向具备偿还能力的担保人进行追偿的。

3、银行会将借款人与担保人一并起诉,你老公没有偿还能力,最多是到看守所7天,那个有偿还能力的担保人肯定是要把这10万本金以及利息拿出来的,不然银行会冻结他的账户,拍卖他的汽车。

4、一般银行如果追偿到位,是不会追究你的老公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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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04
请问这种情况银行会怎么办,我老公会不会坐牢呢?
担保责任
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2个回答  2010-08-04
第一、银行要先起诉,在由根据诉讼的判决申请法院执行。他们不能直接就来要求法院每个月扣划你们的钱的。
第二、就算判决你们承担责任,法院执行的时候也要考虑给你们留下生活费,不能全部扣完的。
第三、你老公不会因为还不起钱坐牢的,除非涉及诈骗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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