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三处轻微伤仍是轻微伤,不构成轻伤。
轻微伤主要受《民法》及《民事诉讼法》调整。轻微伤只涉及民事损害赔偿。
轻微伤属民事侵权的一种,在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民庭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及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轻微伤发生后,当事人可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可以给予过错方治安管理处罚。
第2个回答 2010-08-10
不同情况,分别对待。
有些轻微伤是可以累计计算的,如面部创口,头皮创口、肢体皮肤创口等,单个可能只是轻微伤,累计计算可能达到轻伤标准。
有些轻微伤是不同类型的,如有皮肤创口,又有骨折,那么三处轻微伤还是轻微伤,不属于轻伤。
第3个回答 2010-08-10
伤情是不能累计的,三处轻微伤就是三处轻微伤,不能算轻伤。
第4个回答 2010-08-10
不是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