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7年的前女友把周星驰告了是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星爷摊上事了!前女友于文凤又告他了!(其实是为了50多万港币)

当红影星兼导演“星爷”周星驰在2012年被前度女友、香港建设太子女于文凤起诉,并首次公开两人的十三年爱情长跑终结。周星驰再被于文凤起诉追讨位于大埔比华利山别墅的三幢连五个车位的独立屋的售楼佣金。于文凤凭十五年前的协议指她可以从周星驰的物业投资中,获得一成售楼佣金,现要求周星驰赔偿。根据土地注册处数据,涉案三个物业已出售,合共获利约五百二十三万,以一成佣金计算只有约五十多万元。

周星驰成被告,原告是前女友。而这已经是第二次了……

从1997年拍拖至2010年分手,两人13年情分,但于文凤一再怼他,不为情,只为钱。

2012年,她曾向周追讨港岛山顶某独立屋的佣金,也正是这场官司,两人多年地下情曝光。当时那个房子值8亿港币,周星驰本来承诺给她8000万,但在付了1000万后做起老赖,气得女方上法庭讨公道,最后法院以物业未出售为由,驳回官司。

50多万港币,于小姐差这个钱吗?

于文凤出身豪门,她的爸爸于镜波是香港建设的创始人,作为这个资产数十亿的家族的小女儿,于文凤会差钱吗?而且重点是,虎父无犬女,于文凤是一个理财高手。在跟周星驰拍拖期间,她真的帮了对方很多。她本来是周星驰的小迷妹,之后上位成正牌女友,但想进阶为周太太的道路长且难,干脆主动放弃。

于文凤28岁开始跟周星驰拍拖,至今已39岁,用宝贵的11年青春去爱一个人,扶助他累积天文数字的财富,随着青春消逝,再不计较名分的女生也断不能无了期的等下去,加上男方的名气和家财已到了一个令任何女朋友都会觉得很没安全感的地步。

既然不谈情了,那么谈谈钱也是可以的。2010年分手周星驰之后,于文凤还是继续帮周打理生意,分手后还是朋友的戏码,演到2012年的佣金官司戛然而止。

二人如今纠纠缠缠的局面正应了星妈当年的担心

星爷密友曾对港媒说:“其实她(于文凤)对星妈不算差,只不过她看钱看得好谨慎。如果你是星妈,你会有什么想法?如果后半生相安无事,这就平平安安,否则有什么离离合合,讲到钱财瓜葛,就是怕儿子会赔本。”

50多万港币,对于身家丰厚的周星驰,小数字而已,不过他愿不愿意给,却是另外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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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29
太喜欢了 这个只有你女人缘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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