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公证为什么这么麻烦

如题所述

我们国家确实弄得很麻烦!其实可以非常简单的完成房子过户!比如父母去世了,父母有房子没来得及立遗嘱的,子女去派出所办理销户手续后,派出所直接将房子过到孩子名下就可以了。如果有几个孩子的,让他们自己商量分配就好。规定父母的爸爸妈妈没有继承权,但有长期居住房子的权利。问题不就解决了!国家非要弄得这么繁琐!那在外地居住的回去办理过户得花去多少钱呀,也不方便呀,又不是一天两天能办完的,查百度30个工作日内。估计像他她们这种办事效率30天都够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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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13
不麻烦,持协议书或遗嘱直接去公证处公证即可。
第2个回答  2022-08-07
那是因为制定法律的人光考虑法律的完备性,而忽略了人性。大概像商鞅制定法律。
第3个回答  2022-03-26
提问者是法盲么?派出所有何权利进行房屋过户?去房产中心过户也得看相关凭证,哪能紧靠空口无凭的说?
第4个回答  2017-06-13
中华遗嘱库主任陈凯律师提醒市民说,现在,房产已经成为继承中最大的财产。房产继承过户不要求公证,不等于不审查核验。不管是房产继承公证,还是过户部门审查核验,都不会太省事儿。
对于房产继承公证和审查核验的重点和难点,陈凯说主要有两个:首先是证明继承人过世。一个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的父亲去世了,他要办理继承房产公证,可能爷爷奶奶已经去世了,公证时,需要开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但这份死亡证明可能要到爷爷奶奶生前居住地开,这往往会很麻烦。
第二,办理时,要求所有在世继承人都要来现场。但有的人在外地,有的人出国了,有的人年纪大,有的人不愿意配合,往往导致人很难到齐。
怎么解决这两个难题呢?陈凯认为,第一要通过政府内部信息互联,打破信息孤岛,让一些去世、关系等证明信息可以内部查询。其次,呼吁老人提前写好遗嘱,财产指定给某些人,那么就可以减少一些证明材料,办理时非继承人也不用到现场了。他还特别强调,立遗嘱要立规范的遗嘱,否则政府部门将无从核实。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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