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车和我的小车相撞,小车上的人受伤了,小车受伤人员医院票据花费两万元。交警队判定大车次责,小车主责。调解协议商定大车主人修大车,小车主人修自己的车(先不说车的损失了)小车主人赔偿车上受伤人员的医药费等。
小车上的保险(太平洋)有座位险,交强险,第三者,不计免赔。
现在小车的保险公司说,对方保险公司交强险先赔10000元,然后10000元减3000元(我是主责7成)也就是我们保险公司20000-10000-3000等于7000元,我们保险公司意思是给我配个7000元就完了。可是我们的调解说我承担医药费,对方又不赔10000元,我现在怎么弄,(法律上有么有哪条说让对方交强险赔剩下后才轮到商业险赔)假设大车没有交强险我方保险公司有什么理由呢?
没分了,不好意思
谢谢大家,那如果小车完全承担全部责任,或者说交警队判小车全部责任,那小车保险公司该怎么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