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有那些特殊规定? a不设监事会 b不设股东会 c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只能由

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有那些特殊规定? a不设监事会 b不设股东会 c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只能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任命 D 公司重大事项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A项错误。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监事会。公司法第七十条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B项正确。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国独的股东是国家。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C项错误。国有独资公司中,非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理由董事会产生。公司法第六十七条 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十八条 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使职权。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D项错误。有部分重大事项需要国资委同意。但是,也有不需国资委同意的重大事项,而由董事会或者人民政府同意。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所以,正确的只有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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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21
B,D是正确选项,理由是:国有独资公司要设监事会,成员有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派人和职工代表担任;不设股东会有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董事会成员有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派人和一定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经理是董事会任命的,公司重大事项需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决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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