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大家探讨一下离婚彩礼钱该怎么分配的问题,首先是对于彩礼的认定,彩礼是为达到结婚的目的,在订立婚约前后,依习俗由一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向另一方当事人及其亲属给付的金钱或财物;其次,对于彩礼是否应返还以及应返还的比例,彩礼全额返还应该以双方既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又未共同生活为前提,对于共同生活期间因共同生活消费支出的彩礼,如有证据证实的,一般不予返还,对于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应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同居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是否怀孕生子、过错责任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经济状况、分手原因、正常合理消耗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酌定返还的数额及比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您这种情况,属于退还彩礼的第三种情况,要举证证明因为彩礼问题,致使生活困难。
但是已经生了小孩,只能酌量返还,要看法院如何判决。
那么男方可以要求返还才的情况有哪些呢?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按照习俗,婚姻未成,自然应当退还礼金。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这一情形是指虽然进行了结婚登记,但是婚姻事实上没有形成,因此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三、婚前给付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彩礼往往由女方父母收取,如果彩礼过高,使男方生活困难,那么也应当返还。
房子由父母全款购买,但由于写的是男女双方的名字,那么该房子就成了共同财产,离婚时可由法官酌情分割。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子女离婚后应该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将儿媳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那么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了,是无法撤销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
如果夫妻离婚的,是否需要退彩礼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退还彩礼钱。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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