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婚了,老公现在要把名下的住房过户给公公,算不算财产转移?

我与老公2003年结婚,现因感情不和已经在协议离婚了,他名下有一处房产,是04年公婆出钱买的,现在还差10万元左右的贷款没有还完,现在老公明确提出要把房产过户到公公名下,这算不算转移财产?我应该怎么做?如果他真的过户了,我还有没有权利分得房产?
麻烦大家帮我解答一下吧!谢谢了!
另外房子购买的时候每平米2600元,现在升值了,每平米7000元左右,如果我们平均分割这套住房的话,是按照购买价格,还是按照市价?

不管谁买的是他名下的你现在还没跟他离婚之前你是他的合法妻子就有权利叫他把房产钱分你一半。你要把房产交给他爸爸就意味着你一分钱也分不到,好好为自己想想吧,你老公也太聪明了,为了和你离婚就不想留一分钱给你,如果你不同意你和你老公还可以协商,要计算现在的房子值多少钱就叫他分一半的钱给你,到时候他要是真的给你一半的钱了,到那时候你再过户给他爸爸也不迟啊。人不为自己天诛地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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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11
离婚协议上要明确分割房产呀,另外问问知情人婚内他一个人可以把房子过户吗,好像是要夫妻二人去才行的.如果他愿意对你做补尝的话现在肯定是按市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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