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种情况属于骗保行为,如果你是全责,已经赔偿对方的损失,对方又用其他方式得到他自己保险公司的赔偿,也就是得到两份赔偿,那就是骗保,一旦保险公司查出来是要追回保费的,钱数比较多的,还可能被起诉判刑。
但是,这种情况的概率也不是很高,事故责任认定书你是全责,对方再次到他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时也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认定书上面他没有责任,他的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他的损失的,还有他出了险,第二年的交强险要上浮到950元(小型汽车),商业险也要上浮的。
如果你说的情况属实,你可以向他的保险公司举报,但这个是损人不利己啊。举报的话,就是给对方保险公司的客服打电话就可以,对方的保险公司就会安排人员调查,每个保险公司都有调查员的,一旦查清了,就会走法律程序的,一般1万以下是追回赔偿的保费,超过1万的要报警,又公安调查,属实的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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