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做笔录时恐吓我,不停讲话引倒我,而且笔录与我所说不一样,要求改警察不肯。这种情况我能重新录吗?警察做笔录时恐吓我,不停讲话引倒我,而且笔录与我所说不一样,要求改警察不肯。这种情况我能重新录吗?
我已经签名画押了,可以要求重新录吗?我到底要怎么做?
可以的。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给犯罪嫌疑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如记录有差错或者遗漏,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更正或者补充,并捺指印。
笔录经犯罪嫌疑人核对无误后,应当由其在笔录上逐页签名(盖章)、捺指印,并在末页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讯问笔录上所列项目,应当按规定填写齐全。侦查人员、翻译人员应当在讯问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讯问犯罪嫌疑人,在文字记录的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录音、录像。
扩展资料:
笔录的相关要求规定:
1、对不能随案移送的物证,应当拍成照片;容易损坏、变质的物证、书证,应当用笔录、绘图、拍照、录像、制作模型等方法加以保全。
2、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期报告有关情况并制作笔录。
参考资料来源: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