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店铺老板说试用期一个月,工资2000,我做了18天不做了,给老板说我不做了的她没有答应,第三天

用人店铺老板说试用期一个月,工资2000,我做了18天不做了,给老板说我不做了的她没有答应,第三天我没有去上班了,而且没有签合同,我应不应该拿到18天工资报酬了。店铺老板违不违反劳动合同了?

当然应该拿回来了,那是你应得的报仇,你不知道现在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约定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但是员工可以单方面无理由辞工,而且工资照约定好的工资领取,如果老板不给你可以报警投诉。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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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10
你们都没有签劳动合同,他怎么违反追问

那他应不应该拿18天工资给我了?

追答

看老板心情了,还有看你怎么和他说,说话好听点也许会给你一半

追问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也要签合同的,老板反口说试用期没有工资,当时应聘说了试用期一个月2000的

第2个回答  2016-01-10
工资肯定可以拿到。但是因为你没有经过正规的手续,所以可能拿不回全部应得的,具体可以去劳动局询问
第3个回答  201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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