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店铺老板说试用期一个月,工资2000,我做了18天不做了,给老板说我不做了的她没有答应,第三天我没有去上班了,而且没有签合同,我应不应该拿到18天工资报酬了。店铺老板违不违反劳动合同了?
那他应不应该拿18天工资给我了?
看老板心情了,还有看你怎么和他说,说话好听点也许会给你一半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也要签合同的,老板反口说试用期没有工资,当时应聘说了试用期一个月200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