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认识2年,2015年2月结婚的,2014年3月份过他这边的,那会说是给我3000一个月给他做淘宝店,2014年4月份给他上班至2015年2月份,然后2015年6月上班到今(2015年8月23日),一共给他上班12个月,工资从未支付。把我的嫁妆钱用了,我婆婆给我的红包也用了,我说要存点钱,双方父母过生日时,逢年过节时,给双方父母一点红包(他说父母比我们有钱,不用给,他从来没给过)(我结婚前每年逢年过节,父母生日时,都有给的,每次只要回家就给)我想存点私房钱给双方父母一点心意,找他要工资,他说,夫妻间不存在要给你 工资,他的就是我的(可是他很直接的告诉过我,想管他的钱,那是不可能的事,想都不要想),他的钱压根不给我的。只是负责我的日常开支,包吃,包住。他说,如果找他要工资,那我们就要签协议,谁挣的就是谁的,签好协议,以后他有钱了,也没有我的份,和我没有关系,就是他的。这样各管各的钱,不要找他要我日常开支的钱,(他还说过,我挣的没他多,所以没有资格管他的钱),找他要工资时,他还说,做人要给自己留着退路,这样对我一点好处都没有。说不定我哪天发财了,法律上来说, 有你的一半。如果要工资,就签协议,以后我发财了,有钱了,事先签好,没有你的份。我不期望他发财了,分他一半,太远了,没想过。我只想要点工资,把用 了我的还给我。他不愿意,就说欠着。要么就说,夫妻间不存在欠不欠的。还说我是他老婆,都不帮他一起做事业。我要去外面上班,他不准。说不帮他,说我也不给自己退路,现在是在继续给他做事。为这件事,吵了有几次了,双方都认为自己是对的。我就想知道,到底谁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