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内容: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环境保护是关系我国长远发展和全局性的战略问题。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短缺,科技水平不高,经济技术基础比较薄弱,保护生态环境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我们必须努力做到投资少、消耗资源少,而经济效益高、环境保护好。保护环境实质就是保护生产力,环境意识和环境质量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十五“规划中指明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方针,提高全民环境意识,依法保护环境,依靠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科技进步,确保国家环境安全。向所有地球公民呼吁:珍惜生命,保护环境,结束战争,维护和平,全球一家,共同繁荣。
2001年——2015年环境保护目标是:到2005年,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管理体系,力争环境污染状况有所减轻,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开始减缓,重点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建成一批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城市和地区;到2015年,,环境污染得到控制,力争使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基本适应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
参考链接: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4/25/c_126431703.htm http://www.js.xinhuanet.com/2015-09/29/c_11167060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