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未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擅自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没有双休日工资,劳动仲裁,如何计算双休日加班

用工单位未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擅自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没有双休日工资,劳动仲裁,如何计算双休日加班工资

双休日加班,又没有安排补休的,应当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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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25
按照标准工时制计算加班工资,即,正常工资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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